會上,中央檢查委員會已審議並對本市市委常務處呈現若干違規跡象的檢查內容作出結論。市委常務處與市人委會黨幹事處違反民主集中原則與工作規制,失責,領導、指導鬆懈,缺乏監察、檢查,致使守添新都市區投資項目開展過程發生很多嚴重違規和缺點,造成十分嚴重後果,國家財產巨大流失,對本市的社會經濟發展與部分民眾的生活造成不良影響,引起社會輿論不滿。
黨中央政治局原委員、市委原書記黎清海對市委常務處的違規和缺點負起主要責任。黨中央原委員、市委原副書記、市人委會黨幹事處原書記、市人委會原主席黎黃軍一同負起市委常務處違規和缺點的責任與對市人委會黨幹事處違規和缺點負起主要責任。市委原常務副書記、市人委會黨幹事處原委員、市人委會原副主席阮文賽,以及市委原常務委員、市人委會黨幹事處原委員、市人委會原副主席阮氏紅、黎文科;市委原委員、市人委會黨幹事處原委員、市人委會原副主席武雄越一同負起市委常務處、市人委會黨幹事處的違規和缺點及落實獲分工的職責、任務的個人責任。
2010-2015年任期市委常務處、2011-2016年任期市人委會黨幹事處及上述各同志的違規,已對本市各級黨委和地方政府的威信造成不良影響,社會輿論不滿,到了必須審議實施紀律處分的程度。
審議並對越南鋼鐵總公司黨委常務處與已獲黨中央檢查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作出結論的若干違規相關個人實施紀律處分。
中央檢查委員會實施開除黨籍紀律處分《決定》包括:越南鋼鐵總公司黨委原書記、原董事長梅文星;總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原總經理竇文雄;黨委原書記、原董事長陳文欽;黨委原書記、原總經理陳仲賀;太原鋼鐵公司黨委原常務委員、原副總經理吳士漢。作出警告紀律處分的包括:政府辦公廳原副主任文仲理;政府辦公廳原司長阮文才;資源與環境部地質與礦產總局原總局長、政府辦公廳原幹部杜景陽。
對政府辦公廳原副主任阮友武;越南鋼鐵總公司黨委原書記、原董事長鄧叔抗;黨委原副書記、原總經理黎富興實施譴責紀律處分。中央檢查委員會提議黨中央政治局審議和實施紀律處分黨中央政治局委員、河內市委書記、黨幹事處原委員、政府原副總理黃忠海;提議中央企業機關黨委常務處對2005-2010年任期和2010-2015年任期越南鋼鐵總公司黨委常務處實施紀律處分。
中央檢查委員會也在今次會議進行審議並對其他若干重要內容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