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马来西亚上议院议长阿旺比米 越马发表联合声明 将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范明政与多米尼加总统阿比纳德尔举行会谈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 G20峰会:范明政总理提出三个消除全球饥饿与贫困的战略保障 政府总理范明政抵达巴西,开始G20峰会之旅 国家主席出席202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主席梁强与秘鲁总统迪娜·埃尔西利娅·博鲁阿尔特·塞加拉举行会谈 国家主席梁强抵达利马 开始访问秘鲁和出席APEC领导人会议周之行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越南与智利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智利总统博里奇举行会谈

黨員不得做 19 事項新規頒行

〔本報消息〕黨中央總書記阮富仲最近代表黨中央執委會就黨員不得做事項簽署頒行第37號《規定》。上述《規定》取代第十一屆黨中央執委會2011年11月1日有關黨員不得做事項的第47號《規定》。

黨十三屆四中全會會議現場。(圖源: 越通社)
黨十三屆四中全會會議現場。(圖源: 越通社)
最近在黨十三屆四中全會上,黨中央執委會對按照黨“十二大”與“十三大”《決議》精神頒行取代第47號《規定》新規定事宜,旨在滿足黨建設和整頓工作在新形勢下任務要求取得一致。此舉旨在確保過去期間頒行的各項黨《決議》和《決定》;國家的政策法律;尤其是黨第十一屆和第十二屆四中全會《決議》及黨十三屆四中全會有關黨建設、整頓與肅貪《結論》取得同步和一致;同時更新在落實開展工作衍生問題的信息,特別是幹部和黨員的政治思想、道德、生活腐敗、蛻化的表現。上述規定是監督、監察、審議和處理違規幹部和黨員的重要基礎依據;同時對幹部和黨員的意識和行動起到積極轉變的作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