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黨十三屆四中全會上,黨中央執委會對按照黨“十二大”與“十三大”《決議》精神頒行取代第47號《規定》新規定事宜,旨在滿足黨建設和整頓工作在新形勢下任務要求取得一致。此舉旨在確保過去期間頒行的各項黨《決議》和《決定》;國家的政策法律;尤其是黨第十一屆和第十二屆四中全會《決議》及黨十三屆四中全會有關黨建設、整頓與肅貪《結論》取得同步和一致;同時更新在落實開展工作衍生問題的信息,特別是幹部和黨員的政治思想、道德、生活腐敗、蛻化的表現。上述規定是監督、監察、審議和處理違規幹部和黨員的重要基礎依據;同時對幹部和黨員的意識和行動起到積極轉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