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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呼吸症狀藥物須申報健康

〔本報消息〕市衛生廳今(17)日發出緊急公文,要求民眾購買與呼吸症狀有關的藥物時須進行健康申報。
市民在藥店買呼吸症狀的藥物要申報健康。
市民在藥店買呼吸症狀的藥物要申報健康。
據此,守德市以及各郡、縣衛生科立刻展開並指引各零售藥店充分和嚴格落實按規定的防疫措施如:戴口罩、洗手消毒、與買藥者保持距離等。

若買藥者購買治療有關呼吸、發燒、咳嗽、咽喉痛及呼吸困難等症狀的藥物,零售藥店須指引他們進行健康申報。同時,向當地職能機關或者新冠肺炎疫情熱線電話匯報,以便跟進及觀察疑似感染者。

衛生廳強調,若零售藥店不充分落實並使疫情在社群蔓延,將按規定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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