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胡志明市春泰山乡公安表示,已建立案卷,与家庭、学校和地方政府配合将4名少年,包括:H.N.K.G.(2012年出生)、N.H.G.N.(2014年出生)、L.T.K.(2013年出生)和V.Đ.K.(2013年出生)列入管理与教育对象。
此前,通过掌握网络空间情况和群众举报,职能力量确定9月5日下午1时左右,在途经春泰山乡路段的杨功期街,一伙4名少年骑着2辆电动自行车连续蛇行穿梭,潜伏引发交通事故隐患。
闻讯后,春泰山乡公安已配合胡志明市公安厅PC08科安霜交警队紧急核实澄清。职能力量传召4名相关少年前来派出所录取口供,以便依法处理。
在公安派出所,小G.承认曾与同伴骑电动自行车,蛇行穿梭,并在行驶中用脚互相踢打,当走到杨功期街附近时,甚至还有在卡车前方切道的行为。“当拐入XTS33路时,在4名少年中有二人蛇行穿梭并摔倒了2次,”小G.供称。
在公安机关,他们已承认违法行为,表示悔过并书写严格遵守《陆路交通法》规定的承诺书。春泰山乡公安与安霜交警队已立案,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