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维基(证件姓名:Lưu Duy Cơ),49岁,现与母亲及妹妹在第十一郡第三坊和平街15/102/43号租7号房住,每月租金及水电费为230万元。
去年底,刘维基在起床时发现自己无法独立穿衣,他就打了第十一郡医院的护士电话,护士建议他立即进医院检查。他向房东借款200万元就前往第十一郡医院接受检查,结果被诊断为出血性毒药脑中风。就将他转过115医院,经过一周的治疗后,他回到家中,却无法行走。随后,他请来了医生上门进行穴道按摩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刘维基可以行走了,目前每周仍会进行一次穴道按摩。
尽管如此,刘维基的左手和左脚依然没有恢复力量,左脚常常出现麻痹。为了维持生计,他在年初四开始重返工作,继续做摩的司机载客。他每天凌晨3时起床,前往第十郡和好医院接送病人,直到中午12时才回家休息。下午3时至5时,他会再次前往医院接送病人。如果感到身体不适,他就会减少工作量。由于左侧肢体无力,他只能进行短途载客,导致收入不稳定,每天收入在4万至8万元左右。
刘维基的母亲马妹,72岁,去年不幸在门口摔倒,导致腰椎骨折。由于家境贫困,她未能做手术治疗,只能卧床或坐着吃饭,无法站立或行走。两年前,她还曾在厕所摔倒,导致左手骨折,曾经包了几天跌打,但由于经济原因,她未能继续包扎,目前举手时依然感到剧痛。
刘维基有两位妹妹。大妹刘惠珍,48岁,自幼患有精神疾病,常常无故大声喊叫,生活中经常出现不稳定的行为,给家里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小妹已成家并另住,虽然如此,她每天下班都会抽空前往帮母亲和姐姐梳洗、打扫住房卫生。刘维基则负责每天为母亲和妹妹做饭。
由于刘维基的收入微薄,且中风尚未痊愈,严重影响了工作能力,生活愈发艰难。他因此向本报求助,希望能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与捐赠,以便他能尽早治疗疾病,恢复健康,继续为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