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7庭還判處同庭受審的三星電子前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前未來戰略室次長張忠基4年有期徒刑,前三星電子社長朴商鎮獲刑3年、緩刑5年,前三星電子專務黃晟洙獲刑2年6個月、緩刑4年。崔志成和張忠基被當庭逮捕。
法庭認為,李在鎔為在繼承三星經營權的過程中獲取朴槿惠的幫助,以贊助其“親信”崔順實之女馬術訓練為名行賄。朴槿惠要求贊助馬術訓練實為替崔順實個人索要贊助,法院認為,李在鎔等三星涉案人員對此心知肚明,沒有採信三星方所謂此事由集團未來戰略室做主的說法。法庭認定72億韓元的賄賂額,未接受特檢組提出約定賄賂的213億韓元的主張。法院指出,三星方面明知韓國冬季運動英才中心不是正常的機構,仍然對其贊助16億2800萬韓元。
法院判定,李在鎔於去年12月在“親信門”國會國政調查特別委員會聽證會上作偽證,謊稱不認識崔氏母女,對馬術贊助不知情,但法院認為,很難將三星對Mir、K體育財團出資的204億韓元視為賄賂。
法庭稱,三星高管對社會的經濟影響極大,請託接班的最大獲利者李在鎔在本案中發揮了最大的影響力。不過法庭認為,與其說是被告們積極向總統請託行賄,不如說是在總統積極要求下被動回應。法院還稱,量刑時還考量到李在鎔爭取經營權並非完全為了一己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