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該項規定主要是為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是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的必要舉措,可進一步防範銀行卡提取現金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隨著科技進步,當前非現金支付已日益普及和便利。國際監管經驗也顯示,大額現金交易往往與詐騙、賭博、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為此,全球普遍加強大額現金管理。監測發現,一些個人持大量銀行卡在境外大額提取現金,遠超正常消費支付需要,涉嫌開展違法犯罪活動。”該負責人說。
之所以將境外提取現金年度額度定為10萬元人民幣,上述負責人表示,根據統計,2016年有81%的境內銀行卡的境外提現金額在3萬元人民幣以下。“將境外提現每人年度額度設定為10萬元人民幣,既可以滿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現金需求,又可以抑制少數違法違規人員大額提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