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总理致开幕辞明确指出,在会议进行讨论的7项法律和决议草案非常重要,相关组织架构问题,及时体制化党的主张路线关于革新政府和地方政府组织活动,确保“精、简、强、效能、效率与效果”。
范明政总理表示,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应集中在《政府组织法》与《地方政府组织法》,不让专业法律出现怠慢、松懈与分散。与此同时,取缔“无法管就禁止,不懂仍要管”思维;贯彻谁做得最好就交给谁做的思维;民众与企业可以做好做得更好就责成去做;凡已禁止则列入法律,凡没有禁止则让民众和企业有权去做才有创新革新的空间。值此,范明政总理对内务部已“日以继夜”去办理复杂和高难度的重组精简组织架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