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是,在第1569號《決定》中,政府總理委任第四軍區副司令兼參謀長何壽平少將出任國防部第四軍區司令職務。第1567號《決定》,政府總理委任隆安省軍事指揮部政委陳榮玉大校出任國防部第七軍區副政委職務。
政府總理的第1568號《決定》,調動及委任2021-2026年任期市人委會副主席潘氏勝出任工商部副部長職務。
潘氏勝同志於1976年出生,原籍隆安省,持有經濟碩士、法律大學專業經濟學士及高級政治理論學歷。潘氏勝同志一開始在平政縣財政與計劃科工作,後來出任平治東A坊人委會主席、黨委書記等職務。從2009年至2013年,潘氏勝同志先後出任平新郡郡委檢委會主任、人委會副主席等職務。2013年7月,潘氏勝同志獲委任市財政廳副廳長
2015年11月,潘氏勝同志獲委任市財政廳長職務。2019年7月,在第九屆市人民議會第15次會議上,潘氏勝同志獲推選出任2016-2021年任期市人民議會副主席職務。
2020年10月,潘氏勝同志獲推選參加2020-2025年任期第十一屆市委常務處。 2020年12月,在第九屆市人民議會第23次會議,她獲推選出任2021-2026年任期市人委會副主席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