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請問,勞工領取一次性社保金是根據哪項規定?到2020 年會有改變嗎?
市勞動聯團法律諮詢中心經理陳文朝(▲):現在,支付一次性社保金仍按《社保法》第六十條和國會的第93號《決議》實行。這些規定仍有效力,並未有任何文本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將停止給勞工支付一次性社保金。因此,社交網反映社保機關自2020年起停止支付一次性社保金的消息完全不屬實。
●勞工在什麼場合可領取一次性社保金?獲享的款額是多少?
▲按2015年第93號《決議》,參加強制性社保勞工離職一年後,參加自願性社保者在間斷繳交社保費的一年後,繳費時間未滿20年的場合,可享一次性社保制度。另外,按《社保法》第六十條,獲享一次性社保制度的其他對象包括:到了退休年齡,但社保費繳交時間未滿20年的勞工;出國定居的勞工;患有威脅生命的疾病之一,如:癌症、小兒麻痺症、肝硬化、麻風病、嚴重肺結核、已進入發病期的愛滋病,以及衛生部規定的其他疾病的勞工; 軍人、公安復員、退伍、離職,但未滿足獲享退休制度的條件。
一次性社保金計算方法是按已繳納社保費的年數來計算,每年的算法如下:2014年之前繳納社保的平均月薪,每年為1個半月;2014年之後繳納社保的平均月薪,每年為兩個月。若社保費繳交時間未滿1年,則獲享的社保額等於已投保款項,最高額等於投保的平均月薪的兩個月。
●對於勞工出國定居、患有危急疾病(按衛生部的規定)等場合,若要享一次性社保制度,須在離職1年後才得以解決?
▲這些對象在離職後,若有需求和完成辦理所有規定手續,將立刻獲解決領取一次性社保金,不必等到離職後1年。
●當前,勞工領取一次性社保金場合相當普遍。許多勞工認為,領取一次性社保金比領取退休金有利。請問,您對此有何看法?
▲按現行規定,退休保險繳交總額等於用以繳交社保費的月薪的22%。其中,勞工繳納8%,餘下的14%由僱主繳納,這意味著每年向社保基金繳納的總額等於2.64個月薪資。若勞工選享一次性社保金,則對於參加社保的每一年獲享的款項只相當於2個月薪資。因此,社保基金沒有受到影響,但受損的就是勞工,每年失去0.64個月薪。
對於獲享退休金的勞工,除了到晚年有穩定收入以維持生活之外,還獲免費獲發醫保卡。與此同時,當勞工去世後,家屬可享喪葬補助,其親人如果符合規定條件,將獲享一次性撫恤金,或每月撫恤金。與將獲享每月退休金與領取一次性社保費(在同樣的社保繳交時間內)相比,則每月領取退休金的款項總額會高得多。然而,也許因聽信不實消息,或因只顧眼前利益,部分勞工仍決定選擇一次性社保制度,不顧將來年高體弱,沒有勞動力後的收入問題。因此,對於非正式消息來源,勞工要保持清醒,同時在決定領取一次性社保金或維持繳交社保費以在晚年時獲享退休金保障生活前,要慎重考慮◆
不要只顧眼前利益
按越南勞動聯團的統計數據,最近,每年約有70萬名勞工領取一次性社保金,這意味著每年約有70萬人離開了社會民生網絡。越南勞動總聯團勞務關係處副主任黎廷廣對此實況作出分析,從事紡織品成衣、皮革鞋業的許多勞工因工作條件艱苦,而通常在35歲後,其健康就無法滿足工作要求,所以自行退出勞動市場。
另外,若干企業為了降低工資、社保等的費用,已主動淘汰這些勞工。許多勞工在被解僱或辭職後,通常難以重返工作崗位,所以大都選擇領取一次性社保金。黎廷廣副主任提醒:“各級工會應該向勞工宣傳、解釋,讓勞工不要因眼前利益,而失去長遠保障。同時,應衡量縮短為了獲享退休金的社保費最短繳交時間;上調國家對參加自願社保者的輔助額等,讓勞工瞭解積累社保投保時間的切實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