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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將扣留部分為巴勒斯坦代收稅款

據新華社報導,以色列政府7月31日決定,將從為巴勒斯坦代收的稅款中扣留約6億謝克爾(約合1.76億美元)。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這一做法遭到巴方強烈譴責。據以色列媒體報導,以政府當天召開內閣會議,決定從以方為巴勒斯坦徵收的稅款中扣除約6億謝克爾,以懲罰巴勒斯坦去年將同等金額分發給在以監獄中的巴勒斯坦囚犯。這筆稅款將在2023年分12筆從每月代收的稅款中扣除。以色列左翼政黨梅雷茨黨主席尼贊‧霍洛維茨對這一決定表示反對。他說,既然以色列有興趣繼續與巴方保持安全和民事合作,這一做法並非明智之舉。

巴勒斯坦總統府發言人阿布‧魯代納對以方決定予以強烈譴責。他說,這一決定不負責任且違反國際法,無異於“盜竊”,國際社會應向以方施壓,要求其停止此類“挑釁性措施”。

根據巴以雙方1994年簽訂的《巴黎經濟議定書》,以色列負責對運往巴勒斯坦的物品徵收關稅,並對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徵收個人所得稅,定期將稅款移交給巴方。這筆款項每年約23億美元,約佔巴勒斯坦政府運營預算的三份之二。暫停向巴方移交代收稅款是以色列對巴方經常使用的“懲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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