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各消費者俱樂部和逾20家食品企業的上百名志願者在還劍步行街參加遊行活動以傳播“良好經營-長期消費”通牒。越南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主席阮孟雄強調:“該活動的目的是提高企業對消費者的責任,同時提升消費者的地位,因為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關係非常密切,若沒有消費者,企業就不能發展。若企業良好地經營,將形成可持續性消費,反而將互相攻擊。”工商部所屬競爭與消費者維護局副局長黎光麟表示,越南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要求所有各部委的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目的是提高企業對消費者權益的責任。各相關活動將從今至年底在全國多個省、市舉辦,為提高企業的責任和確保消費者權益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