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和社区旅游或被排除在优惠政策之外
多名国会代表赞同出台优惠政策,但指出草案尚未充分重视遗产旅游、社区旅游及中小企业的发展,而这些正是越南文化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阮武忠指出,越南旅游业的核心吸引力在于丰富的遗产资源、各民族文化、饮食文化及传统手工艺村。然而,草案设定的巨额投资门槛(从3万亿元、10万亿元至30万亿元,并要求常年雇用1000至2000名员工),可能导致许多国内企业、遗产修复项目及社区旅游模式无法享受优惠。
阮武忠代表还警告,草案第5条第5款规定的“最低拨付注册总投资额的30%”,容易被多功能项目利用,先行拨付商业建筑或房地产部分的资金,从而达到享受优惠的条件。他建议,30%的资金拨付比例应仅按享受优惠的旅游项目投资额计算,同时设定实际旅游服务项目的最低面积和投资额门槛,排除房地产经营项目。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陈黄银认为,旅游业可带动8个领域发展,包括促进消费、扩大就地出口、创造就业、推动经济结构转型、保护文化、宣传国家形象、吸引外资及提升国家地位。不过,他建议明确本决议与国会刚通过的第28号文化发展《决议》之间是否存在政策重叠。
陈黄银代表建议,不应一律实施减免和优惠政策,而应集中资源支持3类战略项目:具有区域及跨行业带动作用的重点旅游项目;迈向国际市场的旅游品牌和航空公司;以及医疗健康旅游、绿色旅游、社区生态旅游和文化宗教旅游等新型旅游模式。
同样担忧优惠政策“用错对象”,海防市国会代表范翠贞认为,允许省级人民议会动用预算支持开辟航线或直接资助企业,可能导致使用中央资金,并造成地方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她建议,直接资助企业的资金应仅来自地方预算增收及节支部分;获得中央财政平衡补助的地方,应优先将资源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和社区旅游发展。
绝不能放松环境与安全防线
草案提出的受控试点机制(sandbox)及发展夜间经济(全天候24小时运营)等突破性内容,受到多名国会代表关注。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专职副团长陈氏妙翠认为,草案仅列出河内、胡志明市和岘港3个大城市,并授权政府制定具体名单,内容不够明确。她建议将广宁、宁平、芹苴、林同等热门旅游中心明确纳入决议草案的优先适用地区。
陈氏妙翠代表赞同实施部分sandbox试点模式,但认为试点期限为5年且不允许延期的规定,对大型投资项目而言过于僵化,将给企业带来困难。她建议在草案中增加灵活的延期机制,并研究简化sandbox审批程序。
关注我国优势海洋旅游领域,河内市国会代表谢廷诗建议,专门设立条款,允许大型24小时运营的海洋旅游综合体及国际邮轮旅游试行sandbox模式,并将广宁、庆和列为优先适用地区。
河内市国会代表杜德鸿河认为,全天候24小时运营的商业活动或新型科技产品可能产生难以预料的风险。为避免游客遭受损失后无法获得赔偿,应规定试点方案必须制定风险保险计划,或缴纳用于履行赔偿承诺的保证金。
陈氏妙翠代表进一步指出,原始自然景观和独特的本土文化产品,是越南吸引国际游客的重要原因。
陈氏妙翠代表表示:如果不严格规定环境保护及森林、海洋生态保护原则,一味追求大型项目,将严重损害遗产资源和自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