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提出的目標是滿足國內能源需求。具體是,至2030年電產量達5500 億至6000億度電;再造能源比例為20%,並於2045年增至30%。能源節約量也相應增加,從7%升為14%。《決議》提出各項主要措施包括:按照加強自主能力、多樣化的方向發展初級能源的供應源。其中促進尋找和勘探,旨在增加汽油開拓儲量和產量,以發展汽油工業。
電力部門集中快速和持續穩定地發展結構與分佈合理的發電源確保電源安全,注重提高可用功率系數及儲備功率;滿足生態環保條件。
電力部門集中快速和持續穩定地發展結構與分佈合理的發電源確保電源安全,注重提高可用功率系數及儲備功率;滿足生態環保條件。
值得一提的是,火力發電將合理地發展,按照優先大功率、高效率,使用先進技術的機械。及早計劃以革新當前的火力發電廠生產技術。對於再造能源,將建立突破機制、政策以鼓勵發掘各種能源,優先風力和太陽能能源。特別是促進電力市場競爭,生產商與消費客戶可直接購電並公開電價。鼓勵吸引各種資金源以投建國家輸電系統。在國家的監控下獨立運行國家輸電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