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土地法(修正案)》草案,旨在充分、及时地将党在第21号《决议》中关于修改《土地法》及相关法律的观念和方向制度化;关于促进私营经济发展、在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中创造突破;确保法律体系的继承性和统一性。与此同时,及时解决实践中产生的优先、紧迫问题;破解体制“瓶颈”,以释放土地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大力推进分级分权和行政手续改革,建设精简、有效的土地管理模式,满足新纪元两级地方政府运行要求。
此前,在10月16日下午举行的关于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预期议程的新闻发布会上,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专职国会代表范氏红燕表示,修改2026年《土地法》是党中央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在第18《结论》中交付的特别重要要求。该结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财政及公共债务借贷偿还、2026年至2030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并与实现两位数增长奋斗目标相结合。
关于土地价格决定和土地定价机制,范氏红燕专职国会代表强调,相关规定将基于数据和科学方法,公开、透明地确定;将土地数据与相关专业数据进行互联互通,以防止操纵和形成虚拟价格。同时,完善土地价格表、调整系数和符合实际的土地财政政策,确保国家、土地使用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公平和利益和谐。
对于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补助,完善各项规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确保利益共享、减少诉讼、稳定民众生活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