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法案還對國家政府採購管控做出了特殊規定。政府今年可以從單一的供應商處採購物資。如果採購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因新冠肺炎傳播導致的不可抗力,可對合同執行期限進行調整。由於疫情蔓延合同無法執行或無法完全履行而產生的違約金應予以抵銷。
根據法案,政府可以對企業破產訴訟做出延期付款的決議。法案還明確了對旅遊機構的支持性條款,包括調整旅遊機構繳納基金的期限,以及在國家關閉國境期間使用基金向遊客退還旅遊款等。
該法案上週提交杜馬,旨在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時,政府能夠採取應對緊急情況的必要決策。鑒於新冠肺炎疫情,當天的國家杜馬全體會議以簡短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