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今年8月份,呂氏英(31歲,籍貫河內,家住第七郡)和N.M.T(24歲,家住第三郡)在社交網結識。之後,阿T約阿英到其家玩並在此過夜。這時,阿英聽到阿T敘述房間陳列有名牌手錶。其中,有一個Rolex Daytona名牌錶價值近10萬美元。聽後,阿英萌生偷竊意圖。在一次來情人家作客時,利用情人熟睡,她把這手錶拍照下來。之後,轉發給T.V.T(31歲,家住富潤郡)並託後者訂購類似上述手錶的贗品。數日後,T.V.T通知阿英找到類似手錶,價格1350萬元。約兩週後,阿英到其處拿手錶與付款。至9月11日,阿T又約阿英來家作客。阿英即拿贗品手錶以偷換。同日上午,兩人起床時便發生口角,故阿英已騎摩托車回家。路上,她來到T.V.T家裡,估價剛得手的手錶。T.V.T拍照這手錶並託Đ.T.H定價,這人說上述手錶價值高達8萬美元。9月13日,T.V.T同意以10憶元當了這手錶,但只給阿英9億7000萬元,餘下3000萬元作為輔助酬勞。收到錢,阿英已向某人還債,因先前曾借款投資“Fores”虛幣。同時,她也託T.V.T尋找這手錶的買家。至9月15日,N.M.T檢查手錶櫃時,發現其手錶已被掉換便報警。他告知,被掉換的手錶是他以20億元價格購買。
通過各種業務措施,公安力量確定阿英是嫌疑人,故已召喚她到辦事處錄取口供,在此,阿英對其行徑供認不諱。至於T.V.T表示,他不知道上述手錶是阿英偷竊得到的贓物。目前,案件已移交市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辦公廳,以繼續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