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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丁羅昇同志政治局委員職務

〔本報消息〕第十二屆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昨(7)日進入第三天工作。上午,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在會場工作以審議並對幹部實施紀律處分。阮富仲總書記主持、指導會議。
第十二屆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昨(7)日進入第三天工作。(圖源:互聯網)
第十二屆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昨(7)日進入第三天工作。(圖源:互聯網)
在聽取黨中央政治局委員、黨中央書記、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陳國旺代表黨中央政治局,宣讀黨中央政治局對黨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志明市市委書記,原越南國家油氣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丁羅昇的紀律處分呈文,以及聽取丁羅昇同志發表意見後,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已進行詳盡討論,並對上述呈文取得高度一致意見。黨中央執委會認為:丁羅昇同志儘管已有近35年的工作過程,對越南國家油氣集團以及曾擔任領導崗位的機關、單位有所貢獻,但在第十屆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越南國家油氣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2009-2011年階段)的崗位上,丁羅昇同志在領導、指導工作及幹部工作中犯下了缺點和嚴重的違規,對各級黨委、黨組織及同志自身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在幹部、黨員及人民中造成不滿,以致必須按照黨章作出紀律處分。
經全面、客觀審議及多方面斟酌之後,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已以表決票高比例(逾九成)決定,以警告及革除第十二屆黨中央政治局委員職務的形式對丁羅昇同志實施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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