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子和我一樣,卻偏愛於寫小說,因為可以隨心所欲的暢所欲談寫個痛快,不像寫詩那樣局限於那一百幾十個字,很多時難以盡訴心中情。
雖然我學識不及兒子,他們高中畢業生,而我只是小學程度,但憑著多年的寫作經驗和心得,我認為寫作的秘訣是,在寫每段故事時,應要儘量將自己融入角色中,化身為當事人,只有用真心去感受,才能將當事人的心態和感想,完完全全的表達出來,這樣別人看時,就會不由自主的被故事中的情節所吸引,繼而產生了共鳴。
我不知道我這樣的說法,是對或錯,但我堅信,只有用內心感情來寫的文章,才是最真實的。曾有幾位朋友看過我的某幾篇文章後,對我說:
“我很喜歡看妳的文章,妳的故事寫得很感人,讓我看得很感動而流眼淚了。”
雖然這可能只是一些客套說話,未可當真,但,我真的曾經在寫文章時,試過邊寫邊淚流不止,甚至失聲痛哭,外子見此情景也嚇了一跳,以為我身體不舒服,當知道我只是寫得太過投入而失控時,忍不住對我搖頭苦笑的說:
“唉,老婆,妳不是吧,寫東西而已,不用這樣認真吧?”
但願我們一家4口,可以繼續堅持寫下去,樂此不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