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市人委會日前頒行了自本月10日起生效的公寓管理運行物業費框架。對於沒有電梯的公寓,最低收費為每月每平方米(淨空地)500元,最高3000元。對於有電梯的公寓,最低是1500元,最高6000元。上述物業費未含各種附加服務(桑拿、游泳池、網絡、網球場、有線電視或其他附加服務)和增值稅(若有)。
適用新物業費框架的對象包括:本市公屋管理機關;公寓住房單位建設項目開發商、公寓住房單位管委會、公寓住房單位管理運行單位;公寓住房單位相關的使用、管理機關、組織和個人。公寓住房單位的管理運行物業費不含公共面積所有權維修費、存車費、燃料、能源、生活用水、電視服務、網絡資訊等費用,以及為公寓住房單位所有權者或使用者服務的其他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