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請問,民眾如何知道自己的土地是否屬於將進行轉換的2萬6000公頃面積內?
市資源與環境廳長阮全勝(▲):先要根據法理依據,具體是政府總理於今年6月19日頒行和市人委會於今年8月11日公佈的本市至2020年土地使用規劃調整與末期(2016年至2020年)土地使用計劃的第80號《決議》。
市資源與環境廳長阮全勝(▲):先要根據法理依據,具體是政府總理於今年6月19日頒行和市人委會於今年8月11日公佈的本市至2020年土地使用規劃調整與末期(2016年至2020年)土地使用計劃的第80號《決議》。
在公佈會議上,市資源與環境廳已簽署,向各郡、縣人委會和各廳、部門轉交經審批的本市至2020年土地使用規劃調整資料和地圖以公佈及開展實行。具體是將在各郡、縣、廳、部門辦公室和在這些單位的網站上公佈。若仍未明白,請與郡、縣資源與環境科聯繫,以獲解答所有疑問。
總的來說,將進行轉換的2萬6000公頃面積幾乎分散在各個有農業地的郡、縣,其中大部分是民戶管理、使用的農業地,國家持有的土地面積不多。而且部分面積仍正耕作,一些面積因受都市化過程的影響,導致失去土壤、灌溉等條件,所以無法耕作。例如,在居民區中的各塊農業地和芽皮縣若干區域農業地嚴重受污染,不能再種稻米或其他作物。
●那2萬6000公頃面積所屬農業地何時被回收以開展項目?
▲土地使用計劃是按時間劃分土地使用規劃,並按土地使用時期實行。項目按經市人委會審批的各郡、縣年度土地使用計劃來開展,其中註明將開展的項目的具體位置。這些資訊都在郡、縣人委會公佈。各郡、縣有責任跟進、核查項目開展進度,若農業地加入土地使用計劃已3年,但未有回收、或交地的決定,就從土地使用計劃中取消。
然而,若按規定在經過了3年仍未有回收或交地的決定,便從土地使用計劃中取消,但土地使用規劃、建設細則規劃仍具有法理性。由此,若不調整土地使用規劃、建設細則規劃,而只從縣級年度土地使用計劃中調整、取消項目開展面積,則實際上,土地使用者只得到確保符合經審批的土地使用規劃、建設細則規劃和在將繼續開展項目的區域土地使用規劃的各利益。市資源與環境部已將此內容向資源與環境部提交以申請指導意見,但至今仍未見回應。
●在農業地未被回收以開展項目的時候,民眾是否有權轉讓土地使用權、建屋?
▲按規定,若接到土地回收通知、決定,在被回收的面積內土地使用者須執行土地回收通知、決定,不得轉讓、投資,或投資建設。由此,若未接到土地回收通知、決定以按土地使用規劃、計劃開展項目,民眾仍有權轉讓、抵押,或按土地實況以土地使用權投資等;至於若要轉換土地使用目的,須確保符合規劃。另外,民眾要注意,土地劃分或投資建設要根據土地使用規劃、計劃和關於土地劃分和建設的規定。
●不少讀者提問,若其農業地在2萬6000公頃面積之內,則獲得的補償價格是否高於為開展項目補償價格?
▲若其土地在2萬6000公頃面積之內,被國家回收以開展各項目、工程的農業地,對其回收、補償工作須基於國家的共同規定、政策,按經國家權力機關審批的方案進行,而不分高低。若其土地在2萬6000公頃面積之內,但不屬於被國家回收的面積,則投資商可接收用土地使用權作轉讓、投資,以轉換土地使用權並按規劃開展項目。
●謝謝您!◆
應用GIS地理資訊技術
市建築規劃廳副廳長黃松表示,將進行轉換的本市至2025年總體建設規劃中的逾2萬6000公頃農業地位置概括如下:由於土地使用規劃和建設規劃基於兩項不同的法律制定,採取不同的使用、分析方式和數據規則,所以要採用地理資訊系統(GIS)和各規則系統以確定其位置和具體的界限。GIS技術應用計劃是在市建築規劃廳與各有關廳長、部門、單位為實行本市智慧都市城市提案配合制定的共同計劃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