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資源與環境部最近向各部委、部級機關、政府所屬機關及各省與中央直轄市人委會,就加強管理野生動物與監控圈養、販賣與銷售活動致送第679號文本。上述文本明確指出,為嚴格落實政府總理關於制止和主動防控疫情《指示》,同時加強保護多樣生物學,資源與環境部建議各部委和地方在職責和任務範圍內,指導各新聞媒體、各部門和單位,加強宣傳普及有關不非法捕獵、販賣、圈養和銷售野生動物的法律和提高民眾意識,因銷售和接觸野生動物的疫情傳染隱患。
與此同時,執法機關如林檢、市場管理、海關、邊防部隊與公安力量加強聯部門配合,經常展開監察和檢查餐廳與經營地點,制止自發性動物市場非法販賣野生動物活動及從嚴懲處違反保護野生動物法律行為。各部委和地方務必指導並指引飼養野生動物單位加強檢疫和消毒工作,限制與野生動物接觸,經常聯繫省級專業管理機關,才能掌握有關疫情爆發與傳染情況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