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每月基準薪資,上述《議定》規定第四區基準薪資每月調升26萬元,從每月442萬元升為468萬元;第二區調升24萬元,從每月392萬元升為416萬元;第三區調升21萬元,從每月343萬元升為364萬元;第四區調升18萬元,從每月307萬元升為325萬元。上述基準薪資比現行薪資平均調升6%(分別是從18萬元至26萬元)。
至於按時計算薪資,上述《議定》規定4個區的每小時基準薪資如下:第一區每小時為2萬2500元,第二區每小時2萬元,第三區每小時1萬7500元與第四區每小時1萬5600元。至於適用地方獲按照僱主生產活動地方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