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20年12月20日,丐礼县公安人赃并获该县三平乡阮晋姜非法收藏两包甲基苯丙胺毒品,重量为0.5839克。随后,该县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对阮晋姜作出案件、嫌犯起诉《决定》和执行扣押令。
当时,丐礼县公安经济毒品调查警察队长、中级调查员阮玉诊少校获分工调查与处理上述刑事案,拨电给阮晋姜家属通报人赃并获阮晋姜归案。闻讯后,上述嫌犯的母亲阮氏春与阮氏玉川前往丐礼县公安拜托阮玉诊少校转交阮晋姜个人用品。在此,阮玉诊少校对上述嫌犯的母亲说:“若要从轻发落务必支付3000万元,并承诺协助减轻为1年半至两年有期徒刑。”其母已交付2000万元及承诺10天后再付1000万元。逾期,其母没有交付剩下1000万元,故阮玉诊多次拨电要求付款,但被对方录音向职能机关举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展开调查,并对被告阮玉诊少校“受贿”行径提出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上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诉讼机关的秉公办事,有损执行公务者的威信,侵吞他人财产及犯下“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