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監察委員會決定對原市委辦公廳副主任范文聰實施警告處分,同時建議免去其西貢工商銀行董事長的職務。對市委辦公廳機關黨委委員、資金投資與經營管理科長黃福隆實施警告處分及建議免去上述各職務。
市委監察委員會認為,市委辦公廳各領導獲分工負責市黨部的企業管理領域,對參謀工作中的審定事宜尚未嚴正落實職責、任務與權限,建議審批以下兩事件:一是,建議准許新順投資與建築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轉讓在芽皮縣福景鄉的福景居民區項目中已補償的土地部分。二是,建議准許富潤建築與經營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合作投資以轉讓第二郡安富坊住房區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