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议关于对广宁、老街、金瓯、同塔等省委及越南航空港总公司党委违纪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建议的报告后,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原广宁省委委员、团省委书记阮芳草,原广宁省委委员、平辽乡党委书记阮世明,原老街省委委员、省工商厅厅长杜长江,原薄寮(现属金瓯省)省委副书记、党干事委员会书记、省人委会主席杨成忠,原越南航空港总公司党委常委会委员、副总经理杜毕平等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和生活作风严重退化,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行为禁令及未能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对党组织及地方、机关和单位的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必须予以纪律处分。
原同塔省委副书记、党干事委员会书记、省人委会主席(任期2016-2021年)阮文阳,原同塔省委副书记、党干事委员会书记、省人委会主席(任期2021-2026年)范善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行为禁令及未能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造成严重后果,需予以纪律处分。
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程度、后果及原因,依据党的有关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杜毕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范善义给予警告处分;对阮文阳给予谴责处分;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阮芳草、阮世明、杜长江、杨成忠等人给予纪律处分。
在审议对奠边省委常务委员会及省检查委员会履行监督检查和党纪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对省委常务委员会党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对政治局和书记处管理干部的财产收入申报情况的检查报告后,中央检查委员会指出,除已取得的成果外,接受检查的党组织和党员在领导、指导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党纪执行工作、党务财务和资产管理使用,以及财产收入申报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和不足现象。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继续发扬优点,认真检讨、吸取经验教训,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向中央检查委员会报告整改结果。
会议还审议并处理了1起党员举报事项,并就其他若干重要问题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