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对于充分发挥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的角色,尤其是在动员与发挥包括海外越南人在内的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融入国际背景下促进团结
可以说,2013年《宪法》若干条文修订、补充《决议》草案确立了明确的法律和政治地位,为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组织动员、集合和发挥全民族大团结力量的活动创造有利条件。确保体制一事有助祖国阵线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其在团结国内外各阶层人民以建设和发展国家的核心作用。
这也确保党的主张和路线的统一和共识。在党的领导下,祖国阵线委员会与系统内其他政治-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避免重迭及提高活动同步性。另一方面,在落实海外越南人政策时,祖国阵线委员会将与有关机关、单位密切配合,确保目标、通牒和行动的一致性。
依据宪法与法律所规定的角色,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有基础以更公开、透明和有效的方式动员国内外资源,尤其是动员海外越南人心系祖国。肯定政治角色一事有助祖国阵线委员会提出并参与更有重点的海外越南人政策,特别是在公民保护;在远离祖国的越南人群体中发展越南文化和语言,以及动员海外知识分子和企业家回国投资、经营、创业等方面。
此外,当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在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得到巩固时,将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关键力量,因为能够动员国内外的共识。特别是在涉及海洋和岛屿主权、保护民族文化、反驳错误资讯等重大议题上,祖国阵线委员会可以有组织、正义地动员海外越南人的力量。
因此,肯定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在政治体系中的角色一事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具有深远的实践价值。在此基础上,祖国阵线委员会发挥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动员国内外,特别是海外越南人—全民族大团结集体的不可分割之部分的力量,为建设与捍卫祖国事业作出贡献。
加强监察、辩论
据2013年《宪法》第九条修订、补充草案,将政治-社会组织(越南工会、越南农民协会、胡志明共青团、越南妇女联合会、越南退役军人协会)划归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这可以在组织、运作和发挥代表和关心各阶层人民利益的角色等方面带来积极变化,尤其是在按精简、有效的方向重组地方政府机构的背景下。
首先,当各政治-社会组织归属于祖国阵线委员会时,各组织之间的配合、资源和资讯共享将更加有效,避免分散、单独运作以及有时职能和任务重迭的情况。祖国阵线委员会扮演者“指挥家”角色,为活动提供总体方向,有助制定有重点、连贯且不重复的全民族大团结战略。
如农民协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等组织将透过祖国阵线委员会更快地暸解党和国家的主张、政策,从而作出更贴近实际和人民的声音和行动。特别是,在组织两级地方政府时,许多行政职能将相应调整,这样祖国阵线委员会所属的这些组织将避免被“行政化”,能够保持其群众动员本质。
从更广的角度来看,总体趋势是将国家管理职能与群众动员职能分开。按纳入祖国阵线委员会的方向重组各政治-社会组织是符合体制改革和政治体系创新精神的正确步骤。
这一举措也有助于防止形式主义,避免群众组织“行政化”,确保灵活性、亲民性,为人民的切实利益而办事◆
在地方政府正在重组的背景下,将各政治-社会组织划归祖国阵线委员会是战略性措施,旨在革新群众动员方式、精简机构以及提升政治体系的运作效果。这一举措为发挥实质角色和代表人民的正当利益奠定基础,符合“以民为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