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資源和環境廳副廳長阮氏清美表示,為了處理本市居民區內導致環境污染、不符合規劃、存在火警隱患的各個生產單位,從2003年起,本市已有主張,勒令上述違規單位遷離、轉換行業或停止污染生產活動。結果有逾1400個生產單位已遷離、轉換行業及停止生產活動。
然而,經過10年落實上述計劃後,生產導致環境污染情況仍持續發生且演變複雜,市內乃至市郊的民眾生活質量依然受到消極影響,尤其是第十二郡至福門、平政及古芝縣等。其中,第十二郡東興順坊的環境污染情況特別嚴重,共有21個污染環境的生產單位,影響到該區域居民的健康。
面臨上述實況,資源與環境廳與各郡、縣配合對在居民區裡生產導致污染及不符合規劃的單位進行總檢查。據此,共有163個分佈在市內及市郊居民區裡的生產單位嚴重污染環境及不符合規劃。該廳已向市人委會建議,以對上述單位頒佈一系列處分的《決定》。同時,市人委會已向資源與環境部呈文並上呈政府總理審批 市內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單位名單。
市人委會的《決定》也要求上述單位須落實各項徹底處理污染的措施。視情況而進行更新或建設新的達標廢水及廢氣處理系統,以及開展各個有效減少噪音、氣味及溶劑氣體的措施。至於在第十二郡東興順坊的21個污染環境生產單位,市人委會要求資源與環境廳試行開展處理方案,以吸取經驗,作為日後落實各項已頒行的計劃的根據。
迄今,上述21個單位中的16個已遷離或轉為從事符合規劃的行業,餘 下的5個單位仍未執行遷移計劃。目前,該廳與第十二郡人委會正積極動員宣傳,同時 設法協助各單位搬遷至生產集中區。
然而必須承認,環保領域的行政違規處分及強制各單位遷移的工作仍存在不足之處,導致國家機關管理工作受阻。因此,該廳除了與各相關部委、郡、縣配合加強檢查、懲處違規情況,還制定機制為遷移工作解除羈絆。預定至2020 年將遷移居民區內所有污染環境的生產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