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計劃,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會議將分為兩輪舉行。第一輪從本月12至13日,將對水利公益勞務、產品對象、範圍、程度與使用輔助款項方式的議定草案若干內容;《測量與地圖法》草案;《教育法若干條文修訂、補充法》;《大學教育法》若干條文修改、補充;向《競爭法》(修訂)等尚有不同意見的問題提意見。
國會常務委員會也將審議並對平順省國會代表團吳德孟辭去國會代表任務,以出任越南駐俄羅斯特命全權大使作出《決定》。國會主席阮氏金銀致開幕詞時表示,第二十二次會議比預計計劃有所調整,據此,將不審議有關投信任票和此事將在國會第六次會議進行。
與此同時,取消3項草案,因尚未確保準備質量,其中有兩項草案(《海警法》與《都市發展法》)因為審查、編撰機關遲緩致送資料而被取消。《肅貪法》(修訂)經過審議顯示,尚未滿足今次會議上呈國會常務委員會條件,必須採納若干職能機關意見,所以才被從計劃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