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白俄罗斯安全会议国务秘书亚历山大·沃尔福维奇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高级代表团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政府总理宋赛·西潘敦共同主持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升安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提升越老“战略对接”水平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建议调整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标准 虽受台风洪涝影响,越南制造业PMI指数仍保持增长势头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老越友谊公园落成典礼 苏林总书记与通伦总书记共同见证多项合作文件交换仪式 国家主席梁强与文莱苏丹一致同意提升全面伙伴关系水平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和夫人抵达万象 开始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 胡志明市探讨提升两级地方政府运行措施

國會通過《國防法》(修訂)草案

〔本報消息〕昨(8)日上午,國會以88.3%贊成票通過《國防法》(修訂)草案。《國防法》(修訂)規定,結合國防與社會-經濟、經濟-社會與國防是對接國防的活動與各部門、社經領域,並在國家的劃一管理及調度,為鞏固、加強國防與社經發展作出貢獻。
國會以88.3%贊成票通過《國防法》(修訂)草案。
國會以88.3%贊成票通過《國防法》(修訂)草案。
上述法律也規定,國防部主持並與各相關機關、單位配合,制定在太平時期關於國防緊急局勢和戰爭情況國防與社經結合能力的國防需求計劃;組織、建設國防-經濟區;按照法律規定組織、管理為國防和軍隊單位獲責成落實經濟任務與國防相結合服務企業的活動,並符合於建設和捍衛祖國任務。

國會常務委員會對《國防法》(修訂)草案的闡述、採納和整理報告顯示,目前,國防部正在按照政府總理決定(從88家減為18家企業),落實有關架構重組和部署企業,國防企業從事單純經濟活動將不復存在,同時必須依法規定,同其他企業平等落實。

至於與人民武裝力量的活動調動原則場合,在國防緊急局勢、戰爭情況下,按照國家主席命令調動人民武裝力量;依法規定實施軍隊監控局勢和戒嚴;對於天災和危險疾病或嚴重威脅到國防安全與社會秩序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的緊急情況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

〔又訊〕昨(8)日上午,國會對《越南海警法》草案提意見時,絕大部分國會代表對《越南海警法》的頒行表示認同以完善有關越南海警法律,有助加強國防安全潛力與建立各種海上力量,同時滿足捍衛國家海洋海島主權、主權權和裁判權,維護海洋安全和海洋環境秩序安全的要求、任務,確保有關海上執法與國際融入要求◆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