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半功倍
去年,越南歌壇見證不少翻唱者(將原歌曲改由他人以另一種方式演唱)走紅。幾年前,翻唱只是個人的愛好,至今卻“事半功倍”,許多翻唱者受觀眾關注而走紅,包括:香莉、明珠、華榮等。值得一提的是,明珠曾參加某音樂比賽,可借不引人注目。然而,他推出翻唱歌曲的視頻時,卻成為了網路紅人。
由此看來,將音樂作品進入歌壇之路比前大不同。YouTube與各個在線音樂網站逐漸取代唱碟或舞台表演。因此,人人都有出名的機會,因為公佈音樂作品和接近觀眾的事宜簡單,所以翻唱者找到了發展空間。
香莉的YouTube頻道有近300萬訂閱人數,一系列翻唱視頻的觀看次數達上千萬,如:《風波》(觀看次數達7000萬)、《愛過》(達6000萬)、《為了成長要經歷痛苦》(達3500萬)等。與此同時,明珠的頻道訂閱人數雖不太多,但翻唱視頻的觀看次數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包括:《雨妹》(達120萬)、《誰也別提起他》(達100萬)等。上述數據的成比率是他們賺到的款項,YouTube網站成為了許多人的“搖錢樹”。
翻唱者走紅,故他們的熱度比正統歌手提升。初期,他們須獲得歌手的同意才可以翻唱,今日歌手主動與他們合作,互利互惠,因為YouTube網站的觀看次數和熱度現是音樂作品的成功測量尺。
香莉的經紀人表示:目前,香莉翻唱一首歌的酬勞達2000萬元,不少歌曲是由歌手邀請她翻唱的。2018年,華榮翻唱一首歌的酬勞達6000萬元。明珠肯定:他翻唱走紅之後,生活日漸改善。
緋聞頻出
翻唱者與歌手合作之後,卻產生了“啼笑皆非”的事情,即翻唱的熱度超出原唱。最典型是香莉與Erik的場合,原唱的觀看次數只達2600萬,而翻唱達逾3400萬。一般歌手須為音樂作品支付邀請和聲、購買歌曲及攝影等款項,但翻唱者不用花這筆錢。香莉曾被男歌手Erik的粉絲排斥。最近,阮陳中軍的歌曲《自心》走紅,其粉絲要求他不允許香莉或任何人翻唱。
理所當然,翻唱者網紅後,將公佈自己的作品以正式踏入歌壇。然而,有些翻唱者一“出道”就失敗。香莉的視頻《為了不再哭泣該愛誰呢》推出3個月後,觀看次數只達860萬。或華榮的視頻《別忘了你的名字》推出了近一年的觀看次數僅有1700萬。上述數據遠遠低於他們翻唱的音樂作品觀看次數,僅僅幾天已達上百萬及上千萬。與此同時,明珠的視頻《一是我二是誰》與楊‧愛華德的視頻《誰是妳》雖獲投資上億元,但這些作品的熱度不如願。或Jang Mi翻唱的觀看次數達上百萬,但至今還沒有具突破性和吸引力的音樂作品。
翻唱網絡紅人正式踏入歌壇後,他們的真實才能令觀眾大失所望。去年10月,網上出現香莉在一家酒吧表演時音調有差異的視頻。此前,華榮表演《珍惜》的時候,曾受嚴厲譴責。許多觀眾聽到他的真實音調後,就無法接受,與網上收聽的音調完全不一樣。
由此看來,網絡產生了不少翻唱紅人,歌壇也出現令人出乎意料的職業:在歌手“身上”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