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但不实行
第1880号公文指出,未缴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包括:正在办理破产手续、已有法院的破产决定、不再在注册地址开展经营活动、没有法定代表人等。据越南社保机关的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国有279万名劳工被企业拖欠社保费1个月以上。其中,逾213万名劳工被缓缴社保费1个月至3个月以下,44万零800人被拖欠社保费3个月以上和近21万3400名劳工被“搁置”社保册,主要发生在已解体、停业、长时间拖欠社保费的企业。因此,上述的指引将为近21万3400名劳工解决社保权益羁绊。然而,其余大多数被拖欠社保费的劳工(多人已离职,不再继续参加社保)的权益仍未获解决,造成损失。
据第七郡S.L股份公司人员陈氏芳秋告知,于2022年3月,她在使用VssID应用程式查阅参加社保参加资讯时,发现公司尽管每月仍从工资扣除,但自3月22日起已没有缴社保费。她已多次申诉但公司仍未克服。因此,至今年5月离职时,她没有获享失业保险权益。另外,社保册也没有获得锁定,令她担心未来不知道如何继续参加和获享社保权益。
同样,由于身体不好,所以姜鸿泰于今年4月辞去在第七郡H.T大楼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离职后,他才发现该企业自2021年10月起就欠社保费。他郁闷地说:“我联系了企业主,他们说因正遇上困难,所以只能辅助我330万元以弥补我未能领取的失业津贴,并承诺将尽快克服。但一年过去了,公司仍未实现,导致我连失业津贴和一次性社保金都无法领取。”
多家企业罔顾法规
被企业欠缴社保费的劳工索取权益的最后途径就是向法院提告。然而,诉讼过程花费长时间和大量精力,而且劳工不熟悉诉讼流程,所以遇到很多困难。若追究到底,也不是所有劳工都能从迟缓执行案件的企业索取权益。曾是富润郡Asia Garment有限责任公司工人的梅氏庄告知,她从2016年开始缴纳社保费,但到2020年生孩子时,她没有获享医保和产育制度。在了解后,她得知公司从2018年11月起就不再为劳工缴纳社保费,至今已欠的社保费总额约96亿元。为了索取正当的权益,梅氏庄于2021年与一些工人决定提告该企业。但之后很多人都放弃了,因为诉讼过程需要花费长时间和大量精力,而他们还要谋生。至于梅氏庄提告已经两年多,但至今仍未收到法院的任何回应,现仍继续等候。她说:“我提告了但一直没得到答覆。令我觉得参加社保也没有获享任何权益。因此,我现正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不再参加社保。”
按现行规定,对拖欠社保费的企业处理的制裁措施包括最高为7500万元的行政罚款。然而,不少劳工在自行提告,并获法院宣判胜诉后,却因行政罚款不足起到惩戒作用而无法执行判决。委托工会组织起诉或等候职能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事多年来一直遇上羁绊,从未对任何场合予以处理,导致企业罔顾法规。而当劳工办理享社保制度手续,又被社保机关以拖欠社保费为由拒绝办理。隆安省各工业区工会主席裴氏玉庄告知,她曾参加对一家不为劳工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清查工作。该企业经理公然挑战,若被罚款,他们就缴纳,因为罚款额是低于为劳工缴纳社保费款项的。她建议:“这是正存在的实况。因此,除了加大制裁力度外,职能机关需对拖欠、逃避缴纳社保费 的违规行为予以严惩,以确保劳工的权益和法律的 严明。”◆
加大制裁力度
为限制逃避社保缴费的情况和确保劳工的权益,劳动与荣军社会部在《社保法》(修订案)建议加入一些加大处理、制裁力度的措施,以确保社保规定的实施。具体是,对于逃避社保缴费的场合,按日支付滞纳金(每天0.03%);职能机关决定对逃避缴纳社保费6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停止使用发票,对逃避缴纳社保费12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暂缓出境;规定工会组织和社保机关有权就社保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当企业出现《刑法》所规定的逃缴社保费犯罪迹象时,社保机关可以提出起诉。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若因不参加或不充份、及时参加强制性社保,而对劳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