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項目下降逾八成
據市不動產協會(HoREA)統計指出,今年前六個月,本市只有3個商住房獲建設廳呈遞市人委會以公認投資商,其面積為2.23公頃,建設924間住房。新項目的數量減少16個,同比下降84.2%。此外,建設廳只建議允許投建10個商住房項目,同比下降82.2%,少了46個項目。然而,僅有24個項目滿足未來形成住房的發售條件。其中,高檔住房下降43.8%,中等住房減34.7%。尤其是在今年第二季並沒有符合大部分民眾收入的中等住房發售。
市不動產協會(HoREA)主席黎黃洲強調:“協會對本市不動產市場規模縮小、住房供應源及項目供應源尤其是售價符合大部分民眾收入的商住房、社會住房減少等情況感到擔憂。許多不動產企業遇困、面臨很大風險,甚至有企業陷入破產危機。引發的後果是,國家財政預算從不動產市場土地使用金、土地租用金、稅款得來的收入也銳減。對於大部分市民是中低等收入者、外省移居本市者來說,買房或租房就更難,影響到社會民生。”
持同樣的觀點,越南工商總會(VCCI)法制部主任竇英俊認為,目前有關投建領域的法律制裁尚未清明、完善。這引發不良後果,耽誤時間、錯過投資機會,給企業家增加風險及開支。受理卷宗、解決工作也遇阻,成為整個經濟體系發展的瓶頸。
解除管理瓶頸
不動產項目或基礎設施項目手續審批緩慢正成為多個地方的常見現象,使許多企業陷入困境,是造成整個經濟體系停滯的起因之一。市經濟大學國際經營-行銷系副主任黃福義碩士稱,按實際分析,有許多項目的土地收集已久且來源相當複雜。因此,項目審查、審批工作要花跟多時間,而最近該流程更加詳細。這也是很好的措施,有助限制一些尚未按法律規定完善法理,給買房者帶來風險的工程。但最重要的是,仍存在許多與房地產及投建項目有關文本的規定重疊、不劃一。這些規定又屬不同部門管理,所以企業要到處申請、耗費耗時。各部門又怕承擔責任,所以猶豫不決,到處徵求意見。
經濟專家武廷映博士評價,除了手續羈絆、不劃一之外,目前許多地方公權機關活動放慢。原因是有關權限、責任不獲得具體地規定。因風險太大,具項目審批權者怕承擔責任。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只有兩個方案,就是把權限和責任分開,不要把所有責任推給項目審批者。第二個方案是具體規定管理部門的責任和權限。有權者需明確,如果犯了錯將被如何處罰。從而每個人將按具體規定從速作出決定。武廷映博士強調:“選擇第一方案就是把國家機關返回原位,一旦發生錯誤就沒人負責任、公家財產流失。此方案不可行。因此,只能採取第二個方案就是制定具體規定。此事必須按國家管理權從中央級落實到地方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