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教育與培訓部最近頒行全國範圍舉辦的2018年“大中學生與創業構思”比賽條例-規則。參賽者為就讀全國各所大學、院校、師範大專校的大中學生。各教育單位的大中學生個人和團隊以學校單位,各所高中學校的學生個人和團隊則以省、中央直轄市級教育與培訓廳單位報名參賽。
參賽的創業項目分為工業、農業、林業、漁業、教育與培訓、醫療、服務、旅遊、科學、技術、金融、對社會造成影響的經營業和其他領域。2018年“大中學生與創業構思”比賽的參賽卷宗接收期限:今年11月10日下午5時之前。在收到各校和各教育與培訓廳寄至的卷宗和參賽品之後,顧問團與監考委員會將於今年11月 15日至30日評分與選出大構思15項構思參加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