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大勒市人委會已對陳英宇(“巢南組”區域“天梯”工程主理人)頒行1500萬元行政違規罰款《決定》,因犯下建設沒有建築許可證的工程行徑。
也在上述區域,大勒市人委會亦對何國慶與阮陳慶銀分別作出1500萬元行政違規罰款《決定》,因同犯下建設沒有建築許可證的工程行徑。同時,職能機關也強制他們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將全部違反都市建設秩序的工程拆卸。落實克服措施期限為10天。
在上述地點,遊客獲要求購買飲料才能進入園裡拍照、參觀,甚至蓋上個別“印
章”,以便辨認參觀遊客。大勒市第十一坊人委會主席黎文西告知,該坊之所以仍未徹底解決上述違規工程是因為各經營戶均有向大勒市人委會上呈申請建築許可證的手續。
經規定時間後,如果上述經營戶不按規定充分地提供與補充相關證件,該坊人委會將依規定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