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回扣請到別處
某位高中學校幹部好無遮掩地傾訴:“校服想推介到家長之前,必須經過幾個步驟如:選擇款式、價位、廠家等等。然而,校委會及會計卻扮演審定角色。想‘一帆風順’的,必須跟他們搞好關係。所以校服買給學生時,其價格已經包括給領導回扣、存儲費、收貨員工資等費用”,因此多所學校都強迫學生購買本校的校服,不允許學生在外購買。
N.V.P初中校為學生提供飲料服務時曾經使用兩個飲料供應商。連教師與家長都不可理解“為何校長作出如此決定?”,所以提交檢舉書要求有關單位介入處理。真相大白,一個廠商由校長選擇,另一廠商是校長上級指定。原來,為學生提供飲料服務也要有……。某教員還這樣推測:“上級全都指定,那校長還有什麼可‘收穫’呢?所以才做出如此下策。”
實際上,企業或組織想把自己的產品推介給學校,除了質量優等之外,還要學會跟校委會“搞好關係”。如果想“大展鴻圖”,必須對校長的上級拉好關係,否則別妄想。從購買參考書、舉辦旅行活動、提供學校膳食、經營小賣部及存車場等等都要有“回扣”,收費金額多少要看產品價格。
學校有大量學生、座落在黃金地段、設有掛橫幅位置、可將場地出租以舉辦就業諮詢-招生廣告等有利條件,所有都有“規定”的收費金額或按學生參加數量來計算。某位國立大學培訓科長不滿表示:“在高中學校舉辦就業-招生諮詢活動的目的是給學生提供需要資訊。然而,許多學校不為學生的利益著想,公然收取租金,然後讓各大學、高等院校想如何廣告都可以。”許多民辦學校不妨按本校報名就讀的學生數量來決定是否要向高中校長及就業諮詢專家送禮。
不為學員利益著想
抓住家長對愛護子女的心裡,不少學校只要成功“引誘”學生就可以達成銷售效果。第五郡某小學的家長表示:“老師經常向我介紹B書好、A參考書對孩子有利、那種文具質量不錯、這張光碟很有趣等等。但我覺得那些對我孩子不是真正需要的。可幾日後,我孩子總要求我必須買老師賣的書。”
第六郡阮惠學校某家長說:“我女兒剛上小學一年級,還不會花錢,然而仍要求我給她一兩萬元以買學校小賣部的小物品。日前,我來到學校接她時,女兒一直拉著我來到小賣部買戒子、口紅糖給她。剛步入小賣部,我為他們擺出來的來源不明的戒子、耳環、口紅糖而感到驚訝。他們還賣一紮繩子,不知什麼用途,但小女孩都非常喜歡。”大家都理解,小賣部必須出售各種各樣物品,甚至是來源不明的物品以達到既定的盈利,因為給學校交出小賣部的租金不是小額。
年底來臨,各幼兒園、小學還給小朋友舉辦拍留念照活動。學校將邀請攝影師給學生打扮、穿上顯眼衣服然後給其拍照。隨後呼籲家長交出比市價更高的費用給子女洗照片。去年年底,平新郡H.H.D幼兒園收取照片放大費用為一張從25萬元(尺寸30x45釐米,木框)至85萬元(玻璃框)、照片日曆為15萬元等等。以這個招數,大部分幼兒園、小學的學生畢業後將有一本厚厚的相冊(在開學典禮、年終總結、聖誕節、春節、教師節等場合所拍的照片)。家長也不是交不起上述費用,但要承認的是,上述服務對學生的利益毫無關係。
由此可見,任何產品及服務活動,從大價值的互動面板、老師與學生旅遊活動、課外活動、英語老師授課至學生的膳食、飲料、書籍等等都陪伴著“回扣”的味道。學校學習環境無形中變成經營、買賣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