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總理阮春福在會上作結論發言時表示,《特殊行政-經濟單位法》草案得到精心及具責任感準備及有明確的組織系統。阮春福總理要求計劃與投資部的草擬機關本著堅決做好制定及確保持久穩固發展的精神,採納各項意見繼續完善法案,並依時上呈國會各委員會和國會常務委員會,以提交國會於未來10月份會議通過。
阮春福總理明確指出,確保國際和地區競爭的精神,循捷徑及提前和尋找具對比優勢以招商引資,但務必確保綠色、潔淨、美麗、高新技術及不違反國際條約。計劃與投資部要更新有關特區的資訊,以具備對比優勢,首先是有關戰略投資商的各項問題,因為特區而沒有投資商,則難以取得成功。
阮春福總理對建立現行法律超前、優越體制框架,本著確保國內與國外投資商之間公平經營,不分別對待的精神制定特殊政策,市場開放政策,減少在特區採用經營投資條件取得一致。
有關投資優惠政策規定方式,按在法律規定的優惠政策框架的基礎上確保採取投資優惠政策過程中的突破性和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