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在34个省和中央直辖市实施;涵盖全国所有2621个乡、687个坊和13个特区以及全国所有村寨。该《计划》分为两个阶段:2026-2030年阶段和2031-2035年阶段。2026-2035年阶段计划预计筹集资金总额约为12.35千万亿元;其中2026-2030年阶段约4.93千万亿元,2031-2035年阶段约7.42千万亿元。《计划》的受益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贫困户、边缘贫户、刚脱贫户、合作社、合作组、企业及其他相关组织,其中优先覆盖农村地区和贫困乡。
2026-2030年阶段计划包括11项内容和63项具体任务。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审查、修订、完善符合两级行政组织模式的机制政策;将重心从数量发展转向质量提升等。该《计划》朝着增值型、可持续的农村经济;指导和支持发展"一乡一产品"(OCOP)产品,农业旅游、生态旅游、特色社区旅游;继续发挥群众和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与可持续减贫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等。特别是,《计划》将加强各级行业对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鼓励向乡级和社区授权,同时建立透明的监督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