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該暫行保護措施的稅額為每噸185萬5790元,於本月19日正式生效。採用時間將不超過200天,上述措施於正式保護措施的《決定》頒行後失效。調查結束時間為今年11月12日(必要時可延長)。
〔又訊〕工商部競爭管理局近日表示,美國商務部(DOC)已經改變對越南出口蝦類的稅務計算方式。原因是越南至今未獲美國公認是市場經濟體制國家,因此美國使用另一個類似的經濟體制國家進行計算。此前,美國參考了孟加拉國的稅務計算方式,現在則改為印度。這意味著自2013年2月(第九次行政復查)起的進口蝦類反傾銷稅從1.16%上漲至1.42%,持續至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