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人民议会近日颁布决议,规定全市高龄老人祝寿与贺寿标准。
根据决议,年满100岁的老人将获国家主席和岘港市人委会主席致送祝寿贺卡,并获领取5米绸布及150万元现金。
101岁及以上的老人每年可获市人委会主席致送祝寿贺卡,并领取150万元现金。
年满95岁的老人可获市人委会主席祝寿贺卡及100万元现金。
年满90岁的老人将获祝寿贺卡,并领取价值20万元的实物及80万元现金。
年满80岁和85岁的老人可获80万元现金;年满70岁和75岁的老人可获60万元现金。
根据上述决议,对象为在岘港市合法居住,并已登记常住或暂住满6个月以上的越南高龄公民。
决议同时统一规定祝寿贺卡及贺寿证书的印制与装裱费用为每张5万元。
高龄老人祝寿、贺寿政策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1931年出生、居住在岘港市桂山中乡的武真老先生表示,能获得国家给予高龄老人的政策支持和礼物令人欣慰。
武真老先生表示,“这些礼物是一种鼓励,也为老人带来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