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颁布的规定,高峰时段调整为每日下午5时30分至晚上10时30分。每天对应5小时。周日不设高峰时段。
平常时段包括两个时段:从上午6时至下午5时30分和晚上10时30分至零时,每天对应13小时。低谷时段则为每天凌晨零时至上午6时。
因此,这些时段与现行规定相比有所变化。目前的高峰时段分为两个时段,横跨上午和晚上(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5时至晚上8时)。而低谷时段为晚上10时至次日凌晨4时,其余时间为平常时段。
根据决定,越南电力集团(EVN)将在全系统执行上述时段划分。每年12月15日前,或当用电需求发生重大变动时,EVN需向工商部报告以提议相应调整。
国家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运营公司(NSMO)配合提供有关功率、产量和系统运行的数据,以作为计算和确定各时段的依据。该单位也有责任在必要时报告、提议调整。
按现行规定,低谷、高峰和平常时段适用于生产、经营等用电客户。关于用电时段的规定将适用于不同的电压等级,低谷、高峰和平常时段的电价各不相同。
对于行政事业类客户群体,电价按电压等级计算。而对于居民生活类客户,零售电价则按阶梯级或使用预付费电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