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工商部所屬競爭及消費者保護局本月12日已同越南Grab公司和越南Uber公司代表舉行工作會議。會上,Uber告知,從本月8日起,Uber正式在越南停止Uber應用
活動,目前,越南Uber辦公廳已關閉。因此,在我國市場上,Grab與Uber的經濟集中交易已正式完成。
活動,目前,越南Uber辦公廳已關閉。因此,在我國市場上,Grab與Uber的經濟集中交易已正式完成。
根據該局與相關公司的工作結果和已搜集的資訊,同時,根據2004年《競爭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競爭及消費者保護局已頒發進行初步調查關於在2004年《競爭法》的集中經濟領域上具有違規跡象行徑的限制競爭事宜的《決定》。據此,初步調查時間自初步調查《決定》頒發後的30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