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向銀行抵押的項目
建設部副部長阮文生告知,過去期間,若干地方曾發生非法轉讓土地以及規劃和經營房地產項目的情況。不僅如此,還有分段出售農業用地,在不完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進行房地產買賣、轉讓,影響社經發展以及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正因如此,建設部已要求各地查看有詐騙跡象的場合就移交調查機關依法查處。同時,公開滿足融資條件的項目投資商,以確保市場信息的透明度,防止詐騙、投機和炒高房地產價格來牟利的情況。
資源與環境部部長陳紅河也表示會進行檢查、監督並公佈公開正在抵押銀行的房地產項目、沒有擔保的項目、尚未繳納土地使用費、進度緩慢、工程質量和消防安全未進行驗收已投入使用的項目。遲遲不為民眾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依附於土地的財產所有權證書的投資商也被公開。
市人委會還建議政府規定期房買賣必須經過公證。此外,市人委會還要求建設廳強制投資商在本市的所有建築工程中貼上建築許可證,以便民眾和職能機關容易檢查和監督,及時處理違規行徑。如果建築工程沒有貼上建築許可證則不得施工。
對擱置卷宗、刁難企業的機關連同監督
實際上,不少企業拖欠土地使用費,但原因卻源自職能機關。正拖欠土地使用費的第七郡某房地產公司領導解釋,儘管已多次向各部門發文“要求”可以繳納土地使用費,但其項目兩年來仍沒有收到土地使用費繳納通知。當申請繳納土地使用費時,各個機關一味互相推卸,沒有給出具體的數字。而用來購買土地的資金相當多,等待時間越長,衍生的成本費越高,給企業帶來很多困難。幾乎所有投資商都希望儘早繳納土地使用費以將項目投入運行。如今,職能機關公佈這一問題則給企業帶來更多困難,而一切不是企業的錯。
同樣的,最近被指拖欠上千億元土地使用費的第二郡某房地產項目投資商已強烈反對,因為欠債並非源自企業,而是職能機關的問題。公開指名道姓將影響企業的品牌、形象,而且可能對正當經營的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西貢黃英公司總經理段志清認為,要是各地方做到這一點,將對客戶有利,他們可以知道每個項目的法律情況,從而決定選購哪個項目的住房,但職能機關必須加快給投資商簽發許可證的進度,若如目前要等待3至5年才能開展項目,沒有任何企業能承擔得了用以買地和建設項目的貸款款項的。如果不加快卷宗審批進度,將難以禁止企業出售尚未完善的項目,也不能限制企業將項目作抵押來貸款,而拖欠土地使用費則難以避免。
在另一個角度,長發公司總經理陳文勇認為職能機關也需要進行兩面監督。除了對企業的運作進行檢查和監督,以讓市場透明化外,也必須檢查職能機關有否擱置或不審批符合要求的項目的卷宗;公開執法機關的違規行徑,為市場營造公平。他說:“要監督就必須兩面。對蓄意刁難企業、擱置卷宗的機關也要進行嚴懲。如何有助企業加快項目進度,迅速將產品推出市場,滿足民眾的住房需求而不僅是對企業進行單方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