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2017年9月初進行監察後,市稅務局已對荷蘭優步有限公司逾666億8000萬元稅務和追收該筆稅款作出《決定》。事後,優步公司向稅務總局和財政部投訴此事,其所援引的理由是,按照越南與荷蘭避免雙重徵稅協定,該公司不必繳納稅務。財政部針對上述事件作出回答時,投訴了荷蘭優步有限公司關於市稅務局追收666億8000萬元稅款。
截至去年12月31日,市稅務局繼續要求上述公司在10天內繳納上述稅款。迄今,上述期限已過,但該公司僅繳納133億元。剩下部分,該公司表示將繼續申訴並考慮到向法院起訴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