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企業投建
曾經有上百間廉價住房、社會住房獲得興建,以出售或出租,受益者大部分是工人、低收入者,但至今,據黎成公司經理黎友義告知,該公司無法投建此類房屋,因為社會住房項目申請手續比商住房更難。守添新都市不動產公司經理阮文恬表示,2016年中旬,當30萬億元優惠貸款計劃結束後,再沒有任何企業投建約10億元的廉價房,也沒有任何單位參加投建社會住房單位。
實際上,目前在本市幾乎沒有價格約10億元的住房,須20至30億元才能購買一個兩個睡房的中級公寓單位。某家不動產企業的領導直言:“同是在一塊土地面積上,投資高級商住房比廉價住房的利潤高得多,而法理手續是相同的。數年前,當房地產市場凍結,企業才投建廉價、社會住房,以便維持活動。而目前該市場已復甦,一個項目的投資費用也隨著提升,這時候若投建廉價住房只會虧本。”
建設部所屬房屋與不動產市場管理局局長阮仲寧告知,全國已有100個工人住房工程投建,建設約4萬1000間,總面積約205萬平方米。然而,上述住房數量只能滿足勞動者住房總需求的28%左右。此外,目前有226個社會住房項目正在展開,建設規模約18萬2200間,但全部的進度都很緩慢或暫停施工。若干項目的投資商正在申請更換為商住房。因此,最近給市場供應的社會住房數量很有限。阮仲寧局長表示,企業對興建社會住房不感興趣的原因是,在30萬億元優惠貸款計劃結束後,企業遇到一個大困難就是資金問題,而財政預算又未按照《住房法》的規定,給社會住房投建活動提供借貸資金。
與此同時,不少地方對發展社會住房未適當關注,由於經營不動產企業在手續方面遇到羈絆、利潤受控制,故未積極對參與投資此類住房。
將有1億5000萬元住房
越南勞動總聯團副主席潘文英告知,大部分在工業區均缺乏或沒有供應給勞工的住房。因為在工業區發展規劃中,未有計算到勞工住房的需求;當前政策未能鼓勵經濟成分參與給勞工投建房屋,尤其是資金與土地的問題。因此,越南勞動總聯團已展開“在工業區、加工出口區制定工會的體制”提案。這是一項大主張,希望能夠為勞工帶來住房權利和幫助他們解決寄託孩子的需求,以及增設超市、藥房、文化宮等社會設施。
據初步計算,每間住房的面積是從30至45平方米,包括客廳、臥室、廚房、衛生間等,價格是1億5000萬元以上。若每對夫婦每月節省180萬至200萬元,約5至7年就購買到一間30平方米的住房。購買住房的對象是工會會員、在企業上班的勞工,在當地工作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員、職工◆
國家銀行本市分行副經理阮煌明表示,至今年8月底,該單位已在總貸款中撥出逾350萬億元作為消費放貸,其中有38%是購房貸款,以工資付還。目前的政策機制未分別低和高收入者,貸款額只視貸款者的需求與欲購買的住房市價而定。其中銀行放貸住房價值的70%至80%,包括借貸以修葺房屋,個人貸款年息通常為9%至12%。對於修葺房屋場合,貸款者以本身的住房抵押。但貸款購買項目住房則比較困難,若投資商與貸款者是同一個銀行的客戶會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