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部表示,最近期間,少兒遭受暴力及侵害事件,特別是幼兒,呈現複雜多變、嚴重的趨勢,使社會輿論不滿。為加強防範少兒被暴力及侵害、降低損失和確保少兒權利,勞動與榮軍社會部長建議省與中央直轄市人委會主席按3個級別,同步開展各種保護少兒措施;優先分配資源以確保遭受暴力及侵害的少兒得到干涉及輔助。
《電文》也建議各地方向各級兒童保護的跨部門組織分配責任,尤其是兒童保護委員會、鄉級少兒保護常務小組掌握當地兒童及特困少兒的情況,及時發現可能遭受暴力及侵害的少兒,特別是在父母離婚、分居,父母到遠地工作或有與社會弊端相關者的家庭生活的兒童。指導職能機關加強指引家屬、教育單位、學校有關少兒保護知識及技能,防範少兒暴力及侵害,特別是防範父親、母親、親人、照料者侵害兒童的性命、健康、精神及人品等情況;有責任發現、通報及舉報少兒遭受暴力及侵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