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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嚴懲有關土地違規個人與集體

〔本報消息〕市人委會最近向政府匯報有關落實政府監察總署2011年第2889號監察《結論》結果關於本市土地監察後的處置事宜。該報告是按照政府常務副總理張和平5月初的指導落實。政府副總理張和平要求本市再次複查在檢討過程中,審議對違規組織、個人作出責任懲處《決定》。張和平副總理表示,懲處事宜務須確保客觀、嚴明、依照法律,若對違規組織與個人只作出籠統檢討和吸取經驗是不夠嚴明。
建議嚴懲有關土地違規個人與集體。(示意圖源:佐琳)
建議嚴懲有關土地違規個人與集體。(示意圖源:佐琳)
落實上述指導,市人委會最近進行審核與匯報:關於政府方面與各相關機關,包括:規劃與建築廳、資源與環境廳、建設廳、南區管委會,第二、七、九、守德、平新郡及平政縣人委會進行檢討、吸取經驗。對於市稅務局,稅務局紀律處分委員會一致同意對8名個人作出嚴厲批評的通告。至於黨方面,在稅務局,若干違規黨員被作出嚴厲批評通告。根據上述核查結果,內務廳提議市人委會向市委組織處和市委檢查委員會建議,審核對與監察結論相關的個人與集體依法作出黨方面懲處(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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