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市人委會最近建議資源與環境部必須頒行規定,以對造成環境污染,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各單位除名;向各級權力機關呈遞有關修改《行政違規懲處法》,其中補充停止供應水電形式的強制措施,以期違規的個人,組織嚴格執行處罰決定。
市人委會建議對非法排污企業停水停電。(示意圖源:互聯網)
同時與工商部配合研究、補充對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人、組織約束供應水電的規定,當上述單位的行政違規行為是強制暫停活動場合所屬。市人委會將繼續完善在生活固體廢物管理工作中的規定和政策;加強展開在源頭分類生活固體廢棄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