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將有6組對象得到政府每月提供援助,援助期最長3個月。第一,正享有每月優惠補貼的革命有功者和享有每月社會補貼者,除了經常補貼之外,每人每月再獲援助50萬元。第二,按照規定的貧窮戶和貧窮邊緣戶,每戶每月100萬元。第三,聘用勞工者向按照《勞動法》第九十八條第三款的勞工支付停職薪資,倘若財政方面遇到困難,可免財產抵押最多獲社會政策銀行提供五成區域基準薪資以0%利息的貸款。
第四,勞動者為聘用勞工者暫緩履行勞工合同無薪停職14天以上,每人每月180萬元。第五,勞動者被停止勞工合同但未足以享有失業補助,以及勞動者沒有簽署勞工合同(自由勞工)且失業獲每人每月100萬元。第六,每年報稅營收1億元的個體經營戶,按照政府總理今年3月20日第15號《指示》,每戶每月獲提供100萬元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