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丁羅昇與其他6名嫌犯被建議起訴的罪名是:在越南國家油氣集團(PVN)發生“蓄意違反國家關於經濟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與 “利用職權侵吞財產”。
儘管得到大洋銀行(Oceanbank)活動結果經濟情況的詳細報告,但丁羅昇(2008-2011年階段PVN董事長)對PVN董事會與經理部沒有作出實行審定、考察Oceanbank,合資方案,以及有關與該銀行合資效益、可行性的任何指導。據此,經過12天被扣押和起訴後,警察調查機關已完成調查結論及建議對丁羅昇提出追訴。
儘管得到大洋銀行(Oceanbank)活動結果經濟情況的詳細報告,但丁羅昇(2008-2011年階段PVN董事長)對PVN董事會與經理部沒有作出實行審定、考察Oceanbank,合資方案,以及有關與該銀行合資效益、可行性的任何指導。據此,經過12天被扣押和起訴後,警察調查機關已完成調查結論及建議對丁羅昇提出追訴。
〔又訊〕公安部安寧調查機關昨(20)日對原越南油氣集團(PVN)總經理馮廷實下達起訴《決定》。
經調查在越南油氣集團和越南油氣裝建總公司(PVC)發生的案件之後,公安部安寧調查機關日前對涉嫌“蓄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行徑的原越南油氣集團總經理馮廷實作出嫌犯起訴、禁止離開住所的《決定》,因其在指導展開太平2火力發電項目過程中作出違規行徑◆